台江县前三季度农民现金收入呈四特点
2006-10-26 09:07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今年前三季度,台江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173.35元,同比增加164.42元,增长16.3%。并呈现四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69.30元,同比增加90.45元,增长18.9%。工资性收入增长量占全部现金收入增长量的55%,仍为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是家庭经营收入恢复性增长。由于上半年受农产品价格下滑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农产品待价而沽,出售量减少,家庭经营收入大幅度下降,较上年同期下降14.3%。第三季度随着农产品价格的回升,农产品出售量大幅增加。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繁荣同时带动了批零贸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家庭经营收入呈现强劲恢复增长态势,人均现金收入达126.16元,同比增长19.3%。由于第三季度家庭经营收入增势强劲,使前三季度家庭经营收入下降幅度明显缩小,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经营人均现金收入326.79元,同比下降3.85%,下降幅度比上半年缩小10.45个百分点。

三是财产性收入成倍增加。随着岩寨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工作的启动,农村居民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成倍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人均72.06元,同比增长2.27倍,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人均71.65元%,增长2.4倍,占期内财产性收入的99.43%。

四是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人均205.20元,同比增长22%,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带回寄回的现金收入人均81.70元,同比增长101%;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人均87.29元,同比增长27%;政策性补贴及其它转移性收入人均10.74元,同比增长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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