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贵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台江县前三季度农民现金收入呈四特点
2006-10-26 09:07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今年前三季度,台江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173.35元,同比增加164.42元,增长16.3%。并呈现四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69.30元,同比增加90.45元,增长18.9%。工资性收入增长量占全部现金收入增长量的55%,仍为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是家庭经营收入恢复性增长。由于上半年受农产品价格下滑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农产品待价而沽,出售量减少,家庭经营收入大幅度下降,较上年同期下降14.3%。第三季度随着农产品价格的回升,农产品出售量大幅增加。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繁荣同时带动了批零贸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家庭经营收入呈现强劲恢复增长态势,人均现金收入达126.16元,同比增长19.3%。由于第三季度家庭经营收入增势强劲,使前三季度家庭经营收入下降幅度明显缩小,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经营人均现金收入326.79元,同比下降3.85%,下降幅度比上半年缩小10.45个百分点。

三是财产性收入成倍增加。随着岩寨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工作的启动,农村居民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成倍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人均72.06元,同比增长2.27倍,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人均71.65元%,增长2.4倍,占期内财产性收入的99.43%。

四是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人均205.20元,同比增长22%,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带回寄回的现金收入人均81.70元,同比增长101%;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人均87.29元,同比增长27%;政策性补贴及其它转移性收入人均10.74元,同比增长119.4%。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台江县经贸局         联系人:张建忠 电话: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